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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没还完可以卖掉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7-12 17:30)    点击:335
北京律师为您讲解
  部分城市的房价是很高的,很难一次性付清,所以贷款买房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很常见的。那么,如果贷款买了一套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但是因为一些原因想要卖掉,可以卖掉吗?有哪些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又有哪些房产不能转让呢?
  一、贷款还没还完的房子可以卖掉吗?有哪些方式?
  贷款买的房子可以卖掉,有贷款的房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买卖:
  1、若房屋买卖前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买卖双方可以在交易时办理转按揭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大部分银行都不可以办理这种业务,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
  2、可以向朋友亲戚借钱还上剩余房贷,成功办理了解除抵押手续和过户手续将房子卖掉后,再将得到的钱还给他们,比较便捷省事,减少了很多手续流程。
  3、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钱款,用这笔钱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等买家给付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4、买卖双方如果相互信任的话,双方可以协商利用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先行将房屋的按揭贷款还完,这种模式适合于那种贷款额度较低的房主或者是大部分贷款已经还清,只剩下数目较少的贷款的情况。
  二、哪些房产不能转让呢?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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